相信凭藉我们提供专业的意见,定能解决客户因坏账所引起的烦恼及保障我们客户的权益。
a) 催收程序
1. 发出欠款通知书
发出过期还款通知书,通知欠债人关于欠债问题,如不尽快处理欠款,将会正式展开催收行动,并于3天内未收到欠债人任何消息,将发出专业催收信函。
2. 专业催收信函
根据不同情况拟定信件内容,催促欠债人尽快清还欠款,信件内容用字会较为强硬,促使欠债人与我们联络。
3. 电话谈判磋商
利用专业技巧及心理战术,透过电话谈判促使欠债人尽快提出还款方案。
4. 实地外访
以外访形式派员日夜前往欠债人的办公地点和住址进行个别造访,适当地施予压力能使欠债人早日偿还款项。这是向欠债者施予压力 的最佳方法,使欠债人不能逃避责任,一拖再拖。
我们更领先运用先进通讯设备、庞大资料库和多方面消息渠道找寻欠债人下落。贯彻群策群力,锲而不舍的精神,致力替客户追回欠款,直至成功追到款项。
5. 进度汇报
我们会定期向客户汇报催收进度,根据客户指引,个别制订行动方针。
6. 接触欠债人
当接触欠债人后,账务专员会先核对资料,然后洽谈还款方案,包括一次过清还或分期付款等。
7. 失去联络
当客户所提供的欠债人资料无效时,我们便透过累积超过十年的资料档案库内所贮存的数据(包括公司注册纪录、法庭记录、坏账记录、物业交易记录、信用调查报告记录、文件查核、信贷资料库等)及其他渠道来寻回欠债人。
8. 终止行动
我们只会在债项已经清还或完全无法寻获欠债人的情况下才会终止行动,否则我们会继续进行上述行动。当案件完成后,我们会发出书面信通知客户案件已完结。
b) 服务收费 当成功追讨个案后,客户只需按合约上所订明之收费比率缴付服务佣金。对于未能成功替客户收回的款项,本公司绝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服务佣金则根据以下情况而作出厘订:
1. 欠款拖欠期及金额
案 件 类 别 | 拖 欠 日 期 | ||
180天或以下 | 181 至 545天 | 546天或以上 | |
本 地 案 件 | 30% | 35% | 40% |
中 国 案 件 | 35% | 40% | 45% |
外 地 案 件 | 35% | 40% | 45% |
2. 处理地区
若欠款账项需于本港以外之地区进行催收,不同地区有不同之收费,服务费可另行商议协定。3. 回收账项之可行性
有详细资料提供及可直接联络欠款者之案件,将可另行商议较低之服务费。
4. 业务数量
大量提供案件及长期客户可获特别优惠的服务收费。
5. 业务已终止、停业、欠债人失去联络和二手案件
须要透过其他特别资源渠道寻回欠款者之案件及曾委?其他同业催收而未能收回款项之案件,收费较一般可即时联络者为高,详情可商议协定及可向本公司营业部同事联络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