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法(Mediation)作为诉讼以外解决纷争的有效途径,在全球大趋势下得到广泛认同及接受。能提供更快捷,更具成本效益的方案,来解决于债务上的争议,达致双方满意的效果,令各方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和谐的营商环境。
而随着中、港两地经济蓬勃发展,相应的国际投资大幅增加,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规模也不断扩大。我们必须有完善的调解方案,才能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巩固交易双方的利益平衡。在营商社会里,出现债务纷争确实是在所难免的,这些纷争更造成双方关系破裂。因此,我们更需要完善“调解”方案来避免上述事情发生。如客户能透过我们的“调解”服务来迅速解决债务上的分歧,不但对各方都有好处甚至双方继续保持合作营商关系更可达成“双赢”局面。
虽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增拨资源和简化司法程序,但是法律诉讼需支付律师费等各种开支,造成极大的财政负担,加上审讯需排期,长时间的等待亦加重了精神负担。最重要是即使你提供了最好的法律证据,但最终的审讯结果还是由法官决定。而调解谈判却是你自愿参与,由始至终的局面都可由你来控制。若对调解协议结果不满,大可推倒重来,而若能达成和解,则调解人会安排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跟一般合约无异,一经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签署协议后双方均受条文约束,并必须切实执行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及内容。
曾有多宗债务纠纷以调解法来进行申索,其中70%更达成全面或部分协议,成功解决债务问题。
调解个案包括:
1. 大厦管理
2. 业主与租客
3. 家庭邻里(如漏水、嘈音)
4. 雇主与雇员
5. 合约、协议书
6. 欠款